作為海面航行指引的發光建築物,一般分為燈塔與燈杆兩種,區別在於塔高、光程與建築本身的構造,燈杆算是小型的燈塔,但與燈塔同樣肩負指引航行的重責大任。
日治時期的1932年,為了東海岸海上怍業船隻的安全,在成功鎮新港漁港堤防底建造一座小型燈塔,稱為新港燈竿。1980年政府延伸漁港航道出口的防坡堤長度,並在出口防坡堤兩端設立新的標示燈杆,於是原本的新港燈杆曾一度計畫廢除,經過當地漁民爭取才保留至今。畢竟作為指引海上船隻的燈塔,與港口航道標示的標示燈杆功能不同,成功海域上的航隻看到新港燈杆的閃白燈,心裡踏實穩定的感覺是無可取代的。而在2010年,新港燈杆獲得國際燈塔協會定位為國際燈塔,更加提高新港燈杆的地位,小燈杆也與躋身大燈塔之列,新港燈杆終於揚眉吐氣了。